泰国民航局 ( (NOTAM) ) 发布关于2023年1月10日实施入境泰国相关措施李某驾驶机动车在公路上掉头时,因疏于观察,与周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周某受伤和车辆损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李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周某无责任。案涉机动车登记车主为张某,事故发生时,车辆未投保交强险。周某受伤住院治疗,后被评定为十级伤残。周某诉至法院,请求驾驶人李某、车主张某赔偿其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14万余元。
泰国民航局 ( (NOTAM) ) 发布关于2023年1月10日实施入境泰国相关措施交强险以救济损害为主要功能,其先予赔付的制度设计对交通事故被侵权人及时获得救济具有重要意义。投保交强险是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的法定义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履行该义务将导致被侵权人无法获得交强险赔付进而利益受损,故投保义务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本案中,人民法院判决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与交通事故侵权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体现了法律对投保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的否定评价和对被侵权人权益的维护,也警示了投保义务人要依法履行为机动车投保交强险的义务,维护好自身与其他道路交通参与人的合法利益。泰国民航局 ( (NOTAM) ) 发布关于2023年1月10日实施入境泰国相关措施
中新网12月2日电 据“美丽川航”微博消息,11月30日成都飞往厦门的3U8925航班起飞后,客舱旅客随身携带的充电宝出现烟雾,乘务组、安保组迅速响应、有效控制,未进一步影响到客舱设施设备安全及客舱秩序。为保证飞行安全,机组按程序处置,果断决策,飞机于18:38就近安全备降桂林,完成相关安全确认工作后再次起飞,于当晚21:29将旅客送抵厦门。《泰国民航局 ( (NOTAM) ) 发布关于2023年1月10日实施入境泰国相关措施》